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在职工程硕士申请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在职工程硕士: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秋季在职工程硕士申请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工作,严格培养环节审查,确保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学院(部)、在职研究生认真严格执行。
一、申请答辩前应具备的条件
1、已修完个人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必修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且考核合格;
2、已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各培养环节;
3、已达到规定的学习年限要求,且不超过最高年限;
4、已交齐培养环节所需各种材料;
5、已交齐全部学费。
以上条件只有全部完成者,才具备本次答辩申请的资格。
二、申请答辩前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个人培养计划表;
2、校外导师资格申报表;
3、文献阅读与综述考核表;
4、开题报告论证表(开题时间要满一年);
5、论文中期考核表;
6、在职工程硕士个人成绩单;
7、学费交齐相关证明材料(缴费发票或收费科开具的证明)。
三、时间安排
1、9月27日前,由在职工程硕士本人,持“在职工程硕士培养环节审核个人用表”(务必在附件1下载最新版本)到学院审核盖章,并提出申请意愿。学院统一汇总后,将申请者名单报送研究生处。9月27日前未申请者,学院不得再接收新申请者。
2、9月30日前,由学院审核申请者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及学费缴纳情况,务必按实际情况填写“在职工程硕士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情况汇总表”(务必在附表2下载最新版本),将纸质稿盖章后交研究生处复核,同时提交电子稿发hlq@qlu.edu.cn邮箱。
3、10月9日下午4点之前,学院务必交齐申请者全部培养环节材料。至此,学分未修满者、成绩不合格者、培养环节不全者、开题时间不满一年者、学费未交齐者,本学期不得申请答辩。
四、注意事项
1、请相关学院严格把关;在职研究生认真对待,按照通知时间节点与程序组织实施,未按时完成者,一律不再接受相关审核。
2、私自改动、伪造成绩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备注:1、在职工程硕士所需相关表格,到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在职教育”中下载;
2、申请答辩者须提交“毕业登记表”(入学时未提交“入学登记表”者,需再提交),以上材料要装入个人档案,请大家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