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20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填写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0-05-11浏览次数:303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市财政局工作安排,现对获得20182019年度获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高校20条”项目,包括认定类及项目类支持事项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和“绩效自评总结”(附件2),要求绩效自评总结不少于300字。

二、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于512日前报送至科研处405

联系人:陶芙蓉  

  话:89631893  

  箱:kjctfr@126.com

附件下载请点击科技处网站http://kjc.qlu.edu.cn/2020/0508/c5857a14597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