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

发布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0-07-25浏览次数:249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

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内容

解读


1213日,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做好《实施方案》宣传解读,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现将《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 《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一、政策依据

(一)2013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二)2014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

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在开展改革试点要求中提出,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

(三)2016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其中,等级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纳入高校招生录取。深化夏季高考科目改革,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考生夏季高考考试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自2020年起招生采用“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

(四)2018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深化夏季高考改革,增加考试的选择性,提高人才选拔水平。明确了自2020年起,夏季高考考试科目、考试内容、成绩构成、科目报考要求、招生录取等内容要求。

二、遵循原则

《实施方案》研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既立足“考试招生育人”长远目标、又着眼考试招生工作实际,既遵照国家政策、又对接省情考情,既有利于科学选才、又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

二是落实改革精神。贯彻落实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聚焦改革要求,着眼政策变化,着力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实施。

三是保持平稳过渡。以我省多年高考改革成果为基础,充分考虑考生和社会接受度,能沿用的不再重起炉灶,能小幅调整的不作大的变化,确保改革政策平稳落地。

四是注重简捷易行。注重政策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合并录取科类、录取批次,减少环节、规范程序、优化服务,便于社会理解、考生操作和工作实施。

五是维护公平公正。合理安排各科目考试时间,科学实施等级考试分数转换,改革志愿填报模式,增加志愿填报数量,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三、起草过程

在认真梳理总结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践、学习借鉴各地,特别是首批试点省市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组织科学论证。整个过程历时一年半。《实施方案》研制过程中,大体可分为调研及方案起草、论证完善、送审报批3个阶段。

(一)调研起草阶段(20184月至20192月)改革试点方案发布后,我院即着手结合首批试点省市上海、浙江方案进行深入比较研究。通过赴上海、浙江专题学习调研、参加兄弟省市高考改革研讨会、调研我省高校及市县招考机构等方式,为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研制提供了充足的理论及实践支撑。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20192月形成了我省《实施方案(初稿)》。

(二)论证完善阶段(20192月至9月)《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先后面向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征求意见,首先是考试院相关处室、教育厅相关处室,到省内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中学、考生家长,再到教育部、兄弟省市招考机构。论证方式主要包括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专家论证会等。论证过程中,先后召开了20多次座谈会和论证会,期间还得到了教育部有关司局领导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数易其稿,完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送审报批阶段(20199月至11月)。20199月下旬,省教育厅邓云锋厅长带队到教育部学生司、考试中心作专题汇报。10月中旬,向教育部学生司报送《实施方案(送审稿)》审核,根据教育部书面意见修改完善。10月下旬,于杰副省长2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专家论证会,专题研究和充分论证我省考试录取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112日,于杰副省长召集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通过《实施方案(送审稿)》。1111日,龚正省长主持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方案》。


第二部分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夏季高考及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方案

(一)考试报名


改革前

改革后


报名时间

高考报名在高三上学期11月份一次完成。无等级考试。

分高考报名和等级考试选考2次进行。高考报名安排在高三上学期11月份,等级考选考安排在高三下学期4月份。

说明:将高考报名和等级考选考分两次进行,主要是从考生等级考科目选考角度考虑,等级考选考要求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高考报名后的12月份还有一次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补考,部分考生会参加此次补考,考生等级考选考科目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推迟等级考选考至20204月份。



改革前

改革后


选考资格

没有选考资格限制,对于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科目成绩没有明确规定。

学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说明: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有不合格的科目,不影响夏季高考报名。具有普通高中完整学习经历但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参加高考,但是影响选报等级考科目,合格考不合格的科目不能选报。


改革前

改革后

报考科类

分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体育等5

分普通、艺术、体育等3

说明:改革后,不再文理分科,报名时也不再有相应的科类。



(二)考试科目


改革前

改革后


考试科目

 “3+X”考试模式,即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理)综合,共4科。

 “3+3”考试模式,即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加上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选择的3科。

说明:考生考试科目数量由4科增加至6科。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改革前

日 期

上午

下午

67

语 文

9∶0011∶30

数  学

15∶0017∶00

68

(文、理)综合

9∶0011∶30

外  语

15∶0017∶00


改革后

全国统一高考时间安排表

时间\科目

上午

下午

18

外语听力(9:00开始)



67

语文(9:00-11:30

数学(15:00-17:00

68


外语笔试(15:00-16:40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科目

上午

下午

8:00-9:30

11:00-12:30

15:30-17:00

69

物理

思想政治

化学

610

历史

生物

地理


变化点:改革后,考试分为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2部分进行。

1.高考科目时间仍按教育部统一安排,基本保持不变。其中变化是,我省外语听力与笔试分开,听力考试单独安排在18日进行。

2.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安排在高考后的69-10日两天进行,每天考3科。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外语听力考试安排问题。根据鲁政办发〔201811号《试点方案》精神,外语听力考试和笔试分开进行,听力考试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按照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工作安排,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决定将两次听力考试安排在18日进行。

分开考试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从考试安全和考生应考的角度看,有利于避开夏季雷电等恶劣天气,较好保证考试安全、公平公正,也有利于减轻6月份考试的压力。二是为后续我省条件成熟时,在听力考试基础上增加机考口语测试创造条件。

2.68日上午空考问题。67-8日是全国统一高考期间,由于取消了文综/理综考试科目,68日上午目前没有安排考试,这是教育部基于全国高考的统一性采取的临时性措施。目前全国只有两批6个试点省份取消了文综/理综考试科目,其他大多数省份仍然统一使用68日上午组织文综/理综考试。后期随着改革范围的逐步扩大,教育部会统一调整考试时间。

3.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安排问题。鲁政办发〔201811号《试点方案》明确规定,等级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6月份夏季高考后进行。结合我省实际,综合考虑考试安全、考生应考、科目特点等因素,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为69-10日每天3科的考试方案。

考试科目顺序是第二批全国试点省市共同研究形成的,主要是尽量减少考生在上午两科中连续应考。上午两科考试间隔时间安排既考虑到充分保障考务工作需要,也考虑学生适当休息和换场重新安检时间。

(四)考试成绩


改革前

改革后

成绩总分

750

750



成绩构成

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4科原始分数。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综合为300分。

语文、数学、外语3科原始分数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3科转换等级分数相加,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科原始分满分均为150分,等级考科目等级转换等级分每科满分为100分。

分数形式

4科全部为原始分

3科原始分+3科等级转换等级分

说明:外语科目成绩由外语听力成绩和笔试成绩构成,分别是30分、120分。外语听力部分有2次考试机会,取最高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笔试部分有1次考试机会,取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

二、夏季高考录取方案

概述招生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主要变化点:



改革前

改革后

报考科类

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体育等5

普通、艺术和体育等3


科目要求

分文、理科,高校无考试科目范围要求。

不分文理科。高校有考试科目要求,每个专业确定0—3科选考科目。



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普通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等5个批次。

普通类录取批次改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常规批3个批次;体育类录取批次改为提前批和常规批2个批次。艺术类录取批次不变。


划线办法

各科类均划定本科、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类划有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普通类和体育类不再划定本科、专科分数线,改为划定一段线、二段线;普通类划有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代替改革前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艺术类划线办法不变。


志愿设置

平行志愿以学校为志愿单位,“1个学校+若干专业”为1个志愿。

平行志愿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志愿单位,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


下面分3类依次介绍招生录取方案。

(一)普通类

1.录取批次


改革前

改革后


录取批次

包括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普通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等5个批次。

改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常规批3个批次。


普通类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招生类别如下:




录取批次的主要变化:

1)不再严格限定本专科批次。常规批不再严格划分本专科批次,淡化本专科批次的概念,打破了人为给招生院校和专业分批分等的既有格局,促使所有院校专业公平竞争,激发院校专业的发展活力。

2)提前批2点变化。一是将以前的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合并为提前批,其中飞行技术、直招士官生有专科招生专业。二是仍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第一次志愿填报只能填报一个学校志愿,第二次志愿填报增加至4个院校顺序志愿。

3)新增特殊类型批。取消自主招生批,新增特殊类型批。


2.划线办法


改革前

改革后


分数线

划定

1.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3.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划定

1.一段线

2.二段线

3.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划定3条分数线:

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线上考生获得两种资格:一是填报提前批本科志愿的资格;二是在常规批首先填报普通类本科志愿的机会。

二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达到二段线但是未达到一段线的考生,提前批志愿填报时,可填报专科志愿;常规批志愿填报时,不能参与第一次本科志愿填报,可参与第二次、第三次志愿填报,选报剩余本科计划及填报专科计划。

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此线仅作为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资格线。

主要变化

1)分数线的作用有变化。不再划定本科、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一段线、二段线仅作为分段填报志愿的资格线,未达到一段线的考生也有机会参与常规批部分本科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实施分段划线、不再划定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专业(专业类)”志愿模式下,无法简单地面向所有专业(专业类)统一划定一条本科线和专科线。在往年采用以学校为志愿填报单位时,录取也以学校为单位,一个学校只有文理类各一条录取线;改革后采取“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时以专业为投档单位,一条本科或专科分数线将很难涵盖所有的专业录取线。故不采用“一刀切”方式划定一条本科和专科线,而是通过分段方式,柔性地将考生划分为两部分,淡化本专批次界限,给考生更多的选择空间,增加考生的选择权,也可以更好的保证选报人数较少的专业顺利完成招生计划。

二是确保有序投档录取。分为两段线,让一段线和二段线的考生依次填报志愿,一段线考生首先填报本科志愿,基本使较高分数的部分考生不至于因志愿填报不当而落差太大,即使第一次没有被本科录取也可继续填报剩余本科计划,同时也可避免高水平大学专业间分差过大。

三是创造条件逐步减少录取批次,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导向之一。由截然分开的本科批、专科批,到淡化本专科界限的段线划分,到适当减少录取批次提供经验探索。

2)划线比例有变化。

一段线按本科招生计划的1:1.2划定,往年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本科招生计划的1:1.1划定,划线范围适当扩大。

主要考虑,往年按11.1比例划定的是控制线,一段线是资格线,且新高考录取模式下,新增了等级考选科要求。为考虑考生不同科目组合与招生专业更好的匹配,避免不同科目组合考生群体不均衡的状况,适当扩大了划线比例,由11.1调整到1:1.2

原来划定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改革后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是按照普通类本科计划1:0.5的比例划定的。其原因是:最初的自招线是按照有一本线的时候,根据一本线上线人数确定的。对2020年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是参照2019年自招线上人数测算的,大致相当于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半。

3.志愿设置及填报


改革前

改革后


志愿设置

平行志愿以学校为志愿单位,“1个学校+若干专业”为1个志愿。

平行志愿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志愿单位,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

填报方式

分本科批、专科批填报。本科提前批设首次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本科普通批设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填报1次志愿;专科普通批设首次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

提前批安排2次志愿填报。常规批安排3次志愿填报,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志愿个数

本科普通批12个院校志愿

常规批96“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


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志愿设置,与改革前相比变化不大,仍然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学校+若干专业”是1个志愿。



具体来说:提前批,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也可以填报专科志愿,本科、专科志愿只能选其中一个;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专科志愿。

特殊类型批,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提出的分数要求、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与往年自主招生批基本保持不变)

常规批的志愿设置是一种全新的模式,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例如,填报山东大学数学、物理2个专业,需要按数学+山东大学、物理+山东大学,作为2个志愿填报。

说明:

1)常规批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是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考生直接填报到学校的具体专业,取消了专业调剂。可增强考生录取专业与其兴趣爱好、特长优势的匹配度,尊重了考生的选择权,让考生“录其所愿”;

二是推动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办出专业特色和水平,有利于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是新高考实行选考后,各专业对学生选考科目的要求不一致,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模式实际也已无法实施。

2)常规批志愿填报数量设为96个,是如何考虑的?

在常规批将志愿填报数量设置为96个,是根据我省实际,参考浙江、上海的经验做法,经过多次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综合考虑确定的。主要考虑是,现行的志愿填报数量为1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共72个专业志愿。改革后,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志愿单位,取消了专业服从调剂,应该适当扩大考生志愿数量,将专业志愿数量设置为96个,与改革前相比相当于增加了4个院校志愿(24个专业志愿)。需要说明的是,96个专业志愿是允许填报的最大志愿数量,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高考成绩、专业遴选等情况综合考虑填报,可以填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随着改革实施,可参考的数据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准确,估计多数考生不需要全部填满了。

4.投档录取

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投档办法基本与改革前保持不变;常规批平行志愿是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学校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将考生直接投档到具体高校的具体专业上,这是志愿单位变化带来的投档变化。

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也相同则全部投档。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继续划定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




改革前

改革后

录取批次

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专科普通批3个批次

保持不变



分数线划定

艺术类以普通文理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为依据分美术、音乐等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文理类专科文化控制线相同。

划线是以普通类一段线依据分美术、音乐等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专科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志愿设置及填报

本科提前批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

保持不变



本科批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

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可报12个院校,第二次征集可报10个院校。

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

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专科批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艺术类使用本校校考成绩的高校专业实行单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其他高校和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均可填报12个院校志愿。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各批次志愿设置及填报如下图:




各批次投档录取:

1.本科提前批。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本科批。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类统考及部分联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专业成绩

文化成绩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

70%

30%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

30%

70%

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

30%

70%

书法类(使用联考成绩)

40%

60%

音乐类、舞蹈类联考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3.专科批。校考专业遵循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统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根据综合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其他专业认可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和校考成绩,遵循考生志愿,根据文化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三)体育类

体育类录取变化也较大,主要变化与普通类相似,体现在如下方面:


改革前

改革后

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专科普通批3个批次。

改为提前批、常规批2个批次。



划线办法

划定体育专业本科及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体育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按招生计划1∶1.4的比例确定

不再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计算综合分数,按综合分数划定体育类一段线、二段线,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分段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

平行志愿以学校为志愿单位,“1个学校+若干专业”是1个志愿。

平行志愿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志愿单位,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就是1个志愿。


划线办法:

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分数划线。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办法计算。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二段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与普通类考生一样,未达到一段线的考生也可填报本科志愿,不再有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概念。而且一段线是依据综合分划定,不再单独限定文化控制线,体育专业成绩突出的考生即使文化成绩相对较低,也可能达到一段线,进而首先填报本科志愿,突出了专业成绩的重要性。

各批次志愿设置及填报如下图:


两个批次的投档录取办法:

1.提前批。遵循考生志愿,依据综合分数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常规批。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综合分数,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平行志愿同分考生排序办法与普通类考生一致。

(四)夏季高考志愿填报相关事项

1.考生如何理解“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志愿模式变化,有哪些特点?

我省将在普通类的常规批、艺术类本科批的统考和联考专业、体育类的常规批,实行“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平行志愿,与原来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发生了变化。考生填报志愿也会发生变化。

第一,填报的基本单位发生了变化。以前的模式下,主要是以学校为单位,然后在这个学校的范围内选定若干招生专业,学校是根本和基础。新的模式下,考生可以具体到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就是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选择更加精准,突破了学校的限制,更加突出了专业的重要性,专业是关键和基础。

第二,填报的个数发生了变化。志愿单位的改变直接带来了数量的变化,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就是1个志愿,占据的志愿数量更多了。比如原来的模式下同时报考北京大学的数学、物理、化学3个专业,只需要填报在北京大学1个单位下,新的模式下则需要填报数学+北京大学,物理+北京大学,化学+北京大学3个志愿。

第三,增加了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报专业的时候,以前查看报考指南的时候,在同一个科类里,除有特殊要求外,考生基本可以填报所有专业,但在新的模式下,考生还需要关注每个专业的选科要求,看自己是否符合。

第四,取消了“因不服从调剂而退档”。以前的志愿模式下,部分考生因不服从院校的专业调剂,而被投档院校退档。“专业(专业类)+学校”取消了专业调剂,考生不必担心被调剂到不喜欢的专业了,考生也因此不会存在“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而退档”。

另外,“专业(专业类)+学校”的模式仍然是平行志愿,与原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相比,仍然有一些共同的规则。

第一,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都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先从最高分(位次)考生开始,依次检索和投档。“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平行志愿,是从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专业类)为志愿单位投档。

第二,志愿顺序对考生有先后之分。对考生来说,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位次、志愿顺序进行。计算机对考生所填报的96个志愿依次进行检索,先检索第1个志愿,符合条件就投档,不符合条件立即检索第2个志愿,以此类推。一旦检索到符合条件的志愿并投档,后续志愿立即同时失效。所以对考生来说,精心安排志愿次序非常重要。当然,平行志愿的每一个志愿,对考生来说都是第一志愿,不管被第几个志愿录取都是第一志愿。

第三,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一轮投档,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一个专业志愿,其余专业志愿即失效。即使考生被投档的专业退档,也不会再参与后面志愿的投档,需要在下一次重新填报志愿。

2.2020年志愿填报会为考生提供哪些信息,查询渠道分别是什么?

一是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计划,内容包括院校、专业(专业类)、层次、选考科目要求、计划数、学制、学费参考等。将于20206月中旬在《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现代教育》6月增刊)上向社会公布。自每段(次)录取结束后,剩余院校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我院官方网站(www.sdzk.cn)统一公布。

二是招生高校的招生章程。认真研读报考院校当年招生章程,其中特别是各专业对考生的要求,如体检、外语语种、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选考科目要求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一定不要填报,否则一旦投档到某个高校的专业,又不符合高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就会造成退档。考生可登录高校的官方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询。

三是往年的专业录取情况。填报志愿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将发布前三年各院校专业(分文理)录取平均分、最低分和相应位次(或名次)等信息,供考生做参考。

四是2020年考生成绩排序信息。对于普通类考生来说,提供“1+6”成绩的有关排序信息,“1”是指2020年高考总成绩,“6”是指等级考试6科中,选考某一科的所有考生总成绩分段表。参加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的,还提供艺术类统考综合成绩分段表、联考综合成绩分段表,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分段表,体育类综合成绩分段表等,填报志愿前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3.2020年填报志愿查阅上述信息时,应该注意什么?

对于我院以及高校提供的查阅信息,考生要科学辩证使用,可以分为2类:

1类是必须严格依据的信息,包括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的院校及专业名称、代码、选科要求等信息都是考生填报志愿的直接依据,高校招生章程中对于考生体检、外语语种、单科成绩等的要求也都是严格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要求填报志愿。

2类是供参考的数据,比如考生的位次信息、往年各专业录取情况。这些信息可以为考生2020年填报志愿提供一些参考。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位次及往年情况,做一个大致定位。但是也应认识到,往年的录取情况是在文理分科、以院校为单位的投档录取模式下的录取结果,改革后新的录取模式下,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这些数据不能直接拿来对照选择学校和专业。

4.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考生首先应对自身情况有较为客观的判断,不能盲目攀高,也不要妄自菲薄,要结合实际,综合分析、科学选择。所选择志愿应该与兴趣爱好、特长优势相符,跟自己性格相匹配;应该与自己成绩位次及身体条件相符合;应该与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去向相吻合。

一是充分了解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全面了解国家和省招生政策规定,了解自己所属类别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时间、投档录取规则等情况。

二是理性分析现有数据信息。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和位次,理性参考往年招生录取数据等信息,初步研判报考的高校、专业层次,大致在哪些范围。

三是综合考虑专业、院校、地域、类别等因素。可首选出考生喜欢、特长或优势的若干个专业,再考虑高校、地域等因素;也可首选出若干所高校,再考虑专业等因素;还可以学校和专业兼顾选择。

四是认真研读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考生务必仔细研读了解。在研读分析高校招生章程的基础上,优化填报志愿备选名单

五是筛选形成合理梯度的志愿预填名单。在平行志愿招生批次,要拉开适当的梯度,以增加录取几率。从“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三梯度入手,选择足量的“专业(专业类)+院校”志愿,分别放在“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三个梯度。

六是借助志愿填报辅助系统,使用选考科目、院校地域等筛选功能,提前将志愿选好导出志愿预填表。在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将志愿预填表导入志愿填报系统即可实现正式填报志愿。

5.在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指导方面还有哪些安排?

一是加强省市县三级培训指导联动。后续针对志愿填报工作,省、市、县三级联动,通过宣传培训、印发指导手册、宣传视频、招生咨询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高中教师、考生、家长的填报志愿指导。

二是及时发布填报志愿相关参考信息。我院将及时发布往年各专业、院校录取情况,招生计划,考生位次等信息供考生参考。

三是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模拟演练。后续将安排志愿填报模拟演练,供广大考生提前熟悉志愿填报方法、流程、操作办法等。

四是提供志愿填报辅助系统。改革后,“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志愿模式下,考生志愿填报的针对性更加精准,需填报的志愿数量大幅增加。为更好帮助考生科学、精准、高效填报志愿,参考上海、浙江的经验,我院将为考生提前提供志愿填报辅助系统。通过辅助系统,考生自身选科要求所能填报的专业全部精准呈现,考生可进行专业筛选、院校筛选等一系列搜索、查询,并可提前将志愿选好导出志愿预填表,正式填报时一键导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