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发布时间:2025-03-20浏览次数:10

为做好学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工作,负责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组织复试、录取及监督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立多个招生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的职责是根据校(院)和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招生要求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一名复试记录人员和一名计时员(根据需要选配),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学部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现场专业课测试,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考生的远程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规范。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录取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1:1.5,按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时,复试人数向上取整,如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总分相同,则总分相同考生均进入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复试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gl.qlu.edu.cn/ks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成果材料)等

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

学部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进入复试的考生在系统提交的复试资格材料,核查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参加复试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学部对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加分资格

严格按照教育部对于加分的规定进行相关审核,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1.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第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试等环节。

1专业课

专业课测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专业课测试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2英语听说测试

复试小组中包含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本着英语为本专业服务的宗旨,结合专业特色,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能力,问答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3综合面试

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学部也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

综合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2.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调剂志愿考生复试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等内容,均采用网络视频问答方式,现场抽题,屏幕展示,考生现场作答。

1)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采用网络视频问答方式,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建立专业课测试试题库,采用综合型、开放性的题目,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拓展能力。考生随机抽取三道试题,任选两道试题回答,满分100分,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2)英语听说测试

复试小组中包含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本着英语为本专业服务的宗旨,尽可能的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每生问答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综合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校(院)指定网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四)复试具体安排

1.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安排

采用校(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平台系统进行报名及材料提交,复试时提交审核材料原件

1)资格审查时间:

时间: 3248:00-2512:00

2)专业课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 326日上午9:00-11:00

地点:2号教学楼(轻化楼)B202

3)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326日下午13:30开始。考生提前30分钟到面试等候室抽签。

面试等候室:2号教学楼(轻化楼)B202

面试考场:2号教学楼(轻化楼)B204B209B404

2.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加大核查力度,结合考生近期的各项表现,由复试工作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并辅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校(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和胸部X光片检查”进行体检。

四、调剂工作安排

(一)基本要求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只接收英语语种调剂,且需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我校(院)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例如:数学一可调至数学二,英语一可调至英语二,不得逆调。初试科目无统考数学科目的考生无法调剂到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

(二)调剂程序

1.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完成调剂申请。

2.学部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

3.校(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学部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同一调剂考生只能参加本校(院)内一个招生单位的专业复试。

6.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其他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得以个人原因向招生单位申请取消待录取。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严格按照学校(科学院)下达的符合我校(院)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科学院)下达的招生计划,专项计划均包含在本单位的招生总规模以内,专项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复试工作小组意见。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试成绩×3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55%,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各专业(方向)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外国语科目成绩、思想政治科目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方向)和录取类别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出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提交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一)严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

为了确保复试顺利进行,采用我校(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平台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前期对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二)加强导师遴选和管理

严格人员选聘,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选聘复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正式复试前组织复试实测预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考试,测试考场设置及监考要求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守则》规定执行。加强入场安检,规范监考行为,重点防范携带手机等进入考场、拍摄试题、接收答案等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专项巡视组开展复试现场全面巡查。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四)强化安全保密工作

充分考虑复试人数、学科特点等,提前组织人员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开展复试人员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强化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严把保密底线,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采取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切实保障在本专业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前任何人均不得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有关内容。

(五)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校(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责制度

学部复试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防止试题外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学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监督制度

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院)、学部分别成立复试录取工作检查组,全程跟进、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部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严格执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四)回避制度

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学部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学部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及时处理复试和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对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八、优化考生服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将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站、邮箱、电话、学部网站、QQ群、微信群等渠道,提前公布学部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使考生充分知晓。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牢固树立以考生为本的服务意识,创设良好复试环境;耐心细致对待考生来电来访,做好相关政策答疑,快速处置考生申诉,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安排专人接听考生电话,做好本单位报考外单位考生复试信息登记工作,克服困难,全力为考生参加复试创造条件。

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531-89631824(工作时间)

研究生处投诉电话:0531-89631517(工作时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电话:1516519446217862910822

0531-89631230(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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