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发布时间:2018-01-29浏览次数:16


所属各创新团队、科室: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关于2018年学校寒假期间院属单位、院机关处室工作安排的通知》(鲁科院函[2018]3号),结合我所科研业务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研究所寒假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28日(腊月二十三,星期四)至227日(正月十二,星期二),所属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正常运转、保质、保量、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的基础上,适当安排职工轮休。二、轮休期间工作日8:3018:00,所领导、团队负责人要保障通讯畅通,全时听班;其它人员也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出现失联等情况。三、严格轮休期间值班制度。各创新团队、科室轮班时间为28日(腊月二十三,星期四)至214日(腊月二十九,星期三)工作日,轮班期间,各部门要做好轮班人员工作安排,轮班人员名单于130日前报所办公室;215日(除夕,星期四)至227日(正月十二,星期三)期间为研究所值班时间,所办公室做好值班安排。及时将寒假轮班值班表张贴公告栏等,相关人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指定地点值班,遇到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规范处理。办公室将对听班、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遇擅自脱岗、离岗、失联等情况,给予严肃处理。四、轮休期间,创新团队工作人员要保证按时完成团队交付的科研工作任务;科室工作正常运行,不得以放假为由推诿扯皮,延误工作。五、轮休期间,继续严格执行组织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处所级领导干部出现离岗3天及以上伤病情请及时报院有关部门备案。各创新团队、科室负责人如离开单位驻地3天及以上,请提前报所办公室、人才政工科备案。 六、工作人员轮休超过公休假天数的,不再重复安排公休假;少于公休假天数的,根据个人需要补足公休假。七、轮休前,各部门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对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各类案件、灾害事故的发生。 山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 办公室、人才政工科2018129

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关于2018年学校寒假期间院属单位、院机关处室工作安排的

通知》(鲁科院函[2018]3号),结合我所科研业务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

现将研究所寒假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8日(腊月二十三,星期四)至227日(正月十二,星期二),所属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在确保正常运转、保质、保量、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的基础上,适当安排职工轮休。

二、轮休期间工作日8:3018:00,所领导、团队负责人要保障通讯畅通,全时听班;其它人员也要

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出现失联等情况。

三、严格轮休期间值班制度。各创新团队、科室轮班时间为28日(腊月二十三,星期四)至214

(腊月二十九,星期三)工作日,轮班期间,各部门要做好轮班人员工作安排,轮班人员名单于130日前

报所办公室;215日(除夕,星期四)至227日(正月十二,星期三)期间为研究所值班时间,所办公室

做好值班安排。及时将寒假轮班值班表张贴公告栏等,相关人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指定地点值班,遇到

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规范处理。办公室将对听班、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遇擅自脱岗、

离岗、失联等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四、轮休期间,创新团队工作人员要保证按时完成团队交付的科研工作任务;科室工作正常运行,不得以

放假为由推诿扯皮,延误工作。

五、轮休期间,继续严格执行组织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处所级领导干部出现离岗3天及以上伤病情请

及时报院有关部门备案。各创新团队、科室负责人如离开单位驻地3天及以上,请提前报所办公室、人才政工科

备案。

七、轮休前,各部门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对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各类案件、灾

害事故的发生。

办公室、人才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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